-- 深圳公司上市律师叶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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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度检验时间
2018/1/2 20:04:32
深圳公司上市律师
1、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2、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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