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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公司上市律师叶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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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原因之管理制度篇

2017/12/26 12:29:56 深圳公司上市律师
   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改制原因:“放曹”情结蔓延导致效率损失,多少人流血流汗的勤奋努力,就会被制度运行的不规范所抵消;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原因,企业改制等相关信息咨询。
   我们知道一节水管能不能有效地输送水流,取决于水管漏不漏水,水管结构的水阻有多大两个因素。对于企业效率而言,企业制度就相当于水管——严密的管理制度就等同于不漏水的水管,而可操作性好的制度就相当于水阻小的水管。观察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制度就可以知道,企业制度本身没有任何严密性可言。即使这样不严密的制度,还总是受到各种形式的破坏,这就造成制度型的效率漏损。制度的执行过程缺少合法的理由,制度运作失真,这就是制度型的效率阻力。由于国企存在着制度型漏损和阻力两种原因,使得企业制度成为了可有可无的东西,随意扭曲和变形。
   造成制度阻力的一般情形是——在处置具体问题的时候,对人情的考量成为具体行为的关键性控制因素。关羽之放曹就是这种形式的对制度的背叛,而诸葛亮对关羽放曹后军令状的废弃更是用功利的思考践踏制度的行为。对此中国文化一般不持批评态度,甚至赞赏其为高明的御人手段。这种情结我们称之为“放曹情结”,它是我们这个社会无处不在的幽灵。中国文化中的人际理论如果不能被制度进步所规范,现代工业文明就难以生根。多少人流血流汗的勤奋努力,就会被制度运行的不规范所抵消。改革如果不能够在这个层次展开,那么就是一种舍本逐末的无效功夫,改来改去不得要领。所以文化与制度的建设在这里有着重要的意义。
   造成制度阻力的一般形式是——那些对制度肩负责任的人们,面对破坏制度的行为采取“放弃职责不主动监管的态度”,而往往是有人举报(反映)了才能作为行动的理由。造成制度漏损的一般形式是——国企制度破坏的力量往往来自于制度体系之外。这种形式的制度破坏者们,或者是上级的亲朋好友,或者是达官显贵。在他们这里,破坏下级的制度成了一种个人尊荣的法码,这些人在毛泽东时代形成的制度自觉意识严重退化,这几乎是各种制度最直接的、最有效的破坏形式,这样的破坏不仅仅是个人牟利行为,更是一种站在社会公共角色的位置上,向社会宣示制度无效性的行为,由此动摇了许多人对制度和理性的热爱、追求。这些人是在用实际的行动,彻底解构民族发展的希望。
   国企从50年代人人讲求奉献的社会氛围向追逐个人利益为上、消极怠工、不思进取、缺少创新的文化氛围逆动,就是这个原因导致的。由于对企业效率发挥至关重要的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效率就一定是低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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